国内申请绵阳商标注册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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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申请绵阳商标注册有必要吗?

作者:绵阳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7 08:04:45

国内申请绵阳商标注册非常有必要,注册商标后,能为自己的商标获得法律保护,以免被他人侵犯;注册商标后,能避免侵犯他人商标。国内注册商标,随着大家的法律意识以及品牌意识得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个人为自己的商标申请保护。

1.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有多种含义,一是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比如避免被他人随意使用,避免商标被侵犯;二是,避免自己侵犯了他人商标权,如果商标不注册,如果被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则会侵犯了他人商标权。

2.品牌营销申请商标后,能提升品牌,给品牌增加可信度,为品牌做大做强,提供助力。

3.无形资产商标,还可以拿来授权、转让,获取收益。因此,国内注册商标是很有必要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日发布的《2015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分析报告显示,我国商标申请量、商标注册量、有效商标总量等指标均居世界第一位,为全球商标品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大力推进和市场监管的不断加强,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品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企业和社会对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推动我国商标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报告称,全球知识产权呈上升发展趋势,2014年中国对全球商标申请量增长的贡献尤为明显,中国国内商标申请量增长了18.2%,占全球商标总量的30%,占了全球商标增幅的五分之四。中国的商标申请量自2000年以来几乎翻了一番。

此外,中国对全球商标注册量增幅的贡献率达到70%。新《商标法》对审查时限的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为提升商标注册效能所做的各项工作,大幅提高了审查效率。中国还占据了2014年全球有效商标的榜首,达到840万件,比2013年增长15.9%。

报告显示,我国商标品牌工作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商标经济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商标的GDP经济效益有待提高。同时,我国商标申请的类别分布显示我国经济结构亟待转型升级,企业运用商标走出去的意识有待增强。

商标转让的相关事项有哪些?目前,我国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庞大的商标申请量的背后,却有大量的商标被闲置,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此情形下商标转让的活动逐渐兴起,有效地盘活了闲置商标资源。但是对于平时跟商标打交道不多的企业来说,很容易掉进商标转让的法律陷阱中,商标转让的买卖法律常识也是企业必学的技能之一!今天,注册公司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商标转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二、转让商标的注意事项《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转让人应当将注册商标的类似商品以及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对方;

4、对混淆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5、商标转让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转让所需的材料: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6、转让协议公证书或转让申请公证书原件。

四、商标转让的时间以及流程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它的流程如下:(1)申请(2)受理(3)审查(4)公告(5)核发转让证明。

五、商标转让的特殊性和法律风险: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冒充所有人转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效力。

2、转让两人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必须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并且被转让商标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范围内。

人民法院受理商标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诉讼费。诉讼费用最终由谁负担,则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人民法院受理商标注册案件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诉讼费。诉讼费用最终由谁负担,则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具体有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如其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7)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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