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商标注册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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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商标注册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作者:绵阳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11 08:58:29

随着近几年知识产权的大力宣传,商标使用也普及化,现在在市场上一个注册商标已是个入门门槛,比如店铺要入驻大型商场,商品要上架超市,在京东、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都离不开商标。很多人都想要拥有一个商标,但是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今天就来和大家说下在绵阳商标注册过程中会遇到的陷阱,大家可要擦亮眼睛避免踩坑。

1、坑一:商标注册不查询随便提交现在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多,不是任意想一个名字都是可以注册的。商标局在进行审查时候,同名、同音、近似商标等等都会驳回,还有些商标法明确规定不能注册的,也不能进行注册。商标查询能够有效提高注册通过率,否则申请人如果花了钱又投入了宣传,后续商标注册不通过的话那真是得不偿失。

2、坑二:绝对化承诺——有内部关系、加急注册、通过率百分百等,不要着急使用商标就相信加急注册,注册商标过程:商标初审6-9个月,初审后公告3个月,算下来整个时间也要9-13个月。加急上报是可以尽快提交申请,但是加急注册是任何一个机构都办不到的,并且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都是由商标局官方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没有内部关系这种说法可以百分百进行通过,当有代理机构和您说些绝对化承诺时,不要轻易相信。

3、坑三:注册要营业执照,可以随便弄一个提交注册商标注册时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图省事而去伪造相关文件,否则浪费商标注册费用又浪费时间。

4、坑四:注册商标超低费用,你以为的划算其实已经入坑商标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商标局官费+商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一标一类(10个商品/服务项)费用为300元,如通过线上渠道提交为270元,每增加一小项收费为30元,线上为27元,如果选择多类别的费用重新计算进行叠加。网上现在不乏有许多代理机构注册商标费用为299、399、499元等,这时候可要擦亮眼睛了,警惕后面乱收费现象,毕竟赔本的买卖谁都不会做。

5、坑五:接到来电——你的商标被驳回了!很多人在注册商标后都会收到一些电话,说您注册的商标被驳回了,可以为您提供驳回复审等等服务,但是其实真相未必这样。注册商标后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进行查询相关进度,并且商标被驳回、被他人提异议等,商标局都会有官方发文,一切以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只是简单列出几个大家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通常会遇到的陷阱,想要避开这些陷阱的方法除了加强自身对商标注册的专业知识外,还可以通过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来为您注册商标。

商品商标就是商品的标记。它是商标的最基本表现形式,通常所称的商标主要是指商品商标。商品商标一旦被生产(销售)企业所注册,该企业就拥有对该商品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商品商标可分为商品生产者的产业商标和商品销售者的商业商标。

产业商标:是指明确表示商品生产者的商标(又称为制造商标)。这种商标与“厂商名号”的意义相同,使得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有生产者的标记,从而与其他的生产者区别开来,并向消费者传达某种商品生产者所含的信息和来源。商业商标:是指销售者(经营者)为了销售商品而使用的商标(又可称销售商标)。

这种商标的重点是宣传商品销售者的标记,而不是商品生产者。使用这种商标的往往是一些有较高声誉和实力的商业企业,他们通过定牌生产含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对消费者作出某种信誉的保障。一般情况下,上述两种商标类型在使用时不作区分,均统一按商品商标使用。

关于商标注册后具体的使用形式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和商标局《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中列举了一些具体的商标使用形式关于商标注册后具体的使用形式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和商标局《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中列举了一些具体的商标使用形式:

一、商品商标

1、以粘贴、刻印、烙印、编织或者其他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说明书和说明手册、价目表等上。

2、将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关的交易文书上。交易文书包括销售合同、发票、收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

3、商标注册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注册后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5、其他符合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服务商标

1、商标注册后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书签以及其他与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注册后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注册后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注册后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只有在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具有恶意,且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情况下,才可认定为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其中恶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违反“诚实信用”等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仍而为之,实际上就是指主观上具有侵权故意。域名是互联网上一个企业或机构的名字,如同门牌号码一样,是互联网上企事业间相互联系的地址,供人们相互寻找和识别。

在互联网时代下,域名所具有的唯一性、排他性、识别性等特点使域名具有了一定的市场价值。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人们习惯性地将域名与企业的商标、企业名称、商号联系起来。商标注册公司注意到在众多域名争议案件中,企业商标域名维权行为尤其典型。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域名注册人是否存在恶意是认定其注册、使用他人商标为域名的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条件。

如果域名注册人在被指控侵犯他人商标权时有正当理由证明其使用的合理性,商标注册公司认为那么就不存恶意注册、使用,域名注册人就能合理使用。据此,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只有在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具有恶意,且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情况下,才可认定为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其中恶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违反“诚实信用”等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仍而为之,实际上就是指主观上具有侵权故意。针对网络域名纠纷发生的实际情况,商标注册公司把最为常见的恶意情形分享给大家:

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第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使用域名的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首先应承担停止侵权、注销域名的法律责任,其次,原告请求将被告域名判归其所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最后,原告能够举证证明被告的行为对其造成实际损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被告赔偿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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